#370525  东城烟柳 _POSTON: 遇上这样的房东 素里单亲爸爸怒了 时间: 2018-04-16 17:33:23
[quote="MyLuckIsBack"][quote="桃花岛"][quote="snailiving"]卖房不是理由[/quote] 你的意思是房东卖房租客也可赖着不走?坐等房东分他一半? :mrgreen:[/quote] 新/旧房东可以让租客走,但是需要走正规渠道: 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housing-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during-a-tenancy/selling-a-tenanted-property 这个旧房东扯淡,第一个notice(一月发的)发错了。 二月又发一个,看了两个新闻网站,有点矛盾: 一个网站说RTB rule 租客可以住到4月底 另一个说仲裁的把第二个notice也cancel了。 我想这租客无非是要: 1. 要回4月的房租 2. 或许还想要点赔偿 现在给这个房东弄的暴力驱逐,扣押租客财产,租客被迫住宾馆。。。 租客租房期间换锁是租赁法严格禁止的,可以罚最高5000块,再加上租客的所有开销。。 这房东惨了 而且,新房东很可能被牵连。。。[/quote] 发了notice,如果不是因为欠租或者违法之类的,是要赔一个月房租的。如果一月发的notice,就该可以住到3月底,其中三月的房租不用付了。或者赔房客一个月房租的钱。 没看懂为啥可以住到四月。除非1月的那个无效,2月发的就是能住到4月底,估计房客抓住这个错误(房东肯定签了约4月过户了),双方谈不拢了。 如果这样的,房东倒霉了。本来他就不该犯这个导致1月notice无效的错误,这种东西不是该找witness当面递交或者挂号递送的么。既然已经犯了错,就该赔点钱达成mutual agreement。这下搞砸了,还惹了个单亲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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