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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478 桃花島 發表於: 遇上這樣的房東 素裡單親爸爸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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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18-04-16 1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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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snailiving"][quote="游客"]小編去BC省租務處了解壹下情況再寫這樣的無厘頭文章!租務處明確規定,在叁種情況下房東有權讓租客搬走 ;1.房東需要裝修,2.房東自己須要居住,3.房東出售房子。這個房客在接到房東通知後的壹個月內必須搬走,否則就違反了租務處的規定![/quote]
賣房不是理由[/quote]
你的意思是房東賣房租客也可賴著不走?坐等房東分他壹半? :mr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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