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價搶房後悔約 加華裔女子賠47萬

去年加拿大房市火爆,溫哥華多倫多常現房屋競價戰,有些買家為搶房屋大幅加價,不過,事後發現出價太高想反悔,問題就來啦!


近日,安省法院就壹宗房屋賣買賣糾紛案件進行裁定,壹位華裔買家大幅加價買房後又反悔,結果需要賠償47萬元!



原告業主要求對被告華裔HU女士就房屋商定購買價格和財產最終售出的價格之間的差額作出賠償。



交定金後悔約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2017年3月29日,原告Gamoff夫婦將位於安大略省壹棟物業以200萬元的價格持牌出售,很快在4月2日就收到叁組買家的購買要約。

其實包括案中被告華裔HU女士,其最初報價是205萬元,之後為搶到這棟房屋,HU女士最後加價到225萬,高出最初報價的20萬元。

最後,業主Gamoff夫婦接受被告HU女士的購房要約。其中,要約的條款要求被告首先交3萬元的第壹筆押金,並在4月6日再次支付9萬元的押金。該房產交易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30日。

其中,雙方簽定的合約為無條件購房協議,意味著即使買方貸款出現問題,買方也不可以取消合約。

而HU女士支付第壹筆押金3萬元後,意識到報價過高,未支付第贰筆存款,並向賣家稱貸款會有問題。但是賣家並不接受這個口頭說法。

直到5月2日,HU女士的律師才書面通知賣家,買家貸款有問題,無法按時支付第贰筆押金,也無法在8月30日完成交易。


業主降價才售出房屋

HU女士悔約後,原告業主Gamoff不得不把房屋再以225萬元出售,但無人購買。兩周後,業主再把價格降至199.8萬,仍然沒能售出。

最後,業主再把房屋降至179.8萬元,才在8月9日和壹名買家簽訂了新的買賣協議,成交價為177萬元,並於2017年10月3日完成交易。

不過,業主對房屋最後成交表示不滿,認為正是因為HU女士毀約,導致他們失去了售房的最後時機,不得不低價出售。

去年7月,業主以HU女士毀約為由,告上安省法庭,並尋求賠償差價47萬元。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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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

    當前評論
    評論13 游客 [智.席.久.孝] 2018-04-15 04:02
    (◔.̮◔)呵呵! 這傁也狸J捶浚ˇ=(′o`)唉!
    評論12 游客2016 2018-04-14 12:27
    偷雞不成蝕把米
    評論11 1qa2ws 2018-04-14 11:57
    凡事不能失去理智
    評論10 ledia170 2018-04-14 11:54
    交學費吧, 游戲不是這麼玩的
    評論9 1qa2ws 2018-04-14 09:50
    [quote="Habit"]壹樣的,按降價成交,同樣要補差價,因為前面的合同成交價是鐵定了,[/quote] 對,我沒有反應過來。
    評論8 Habit 2018-04-14 09:47
    [quote="1qa2ws"]即然都降價賣了,為什麼那女士不按降價成交呢?[/quote] 壹樣的,按降價成交,同樣要補差價,因為前面的合同成交價是鐵定了,
    評論7 1qa2ws 2018-04-14 09:40
    即然都降價賣了,為什麼那女士不按降價成交呢?
    評論6 didadi 2018-04-13 20:16
    這樣的事不算少。peaked re market.
    評論5 Jacqueline 2018-04-13 17:25
    只是個別案例。
    評論4 老單 2018-04-13 16:43
    這種陰謀論,基於無法查證的事實作結論根本就是推卸自己的責任。貪婪加貪心就是這種買家本質。
    評論3 游客 [腥.父.湯.亡] 2018-04-13 14:51
    希望能弄清當時的另外兩個參與競價的買家是否是虛構的,是否是經紀人故意捏造出來的買家,故意制造競爭氣氛,以此來騙得這位HU 女士開出高價買下此房!如果果然有此可能,那麼這個HU女士炒家和經紀人都不是東西,房價都是她們這伙人抄高的。HU女士應當去找當時的經紀人,要求共同負擔損失!
    評論2 游客 [肆.香.位.記] 2018-04-13 14:34
    國人認為合同只是幾張紙而已。
    評論1 Burnaby Mountain 2018-04-13 13:24
    判的好,打擊炒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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