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longbow"][quote="lolocandy"]没搞明白,所以其他业主也被拖下水一起按照法院低价卖了?还是就是那个钉子户按低价卖了[/quote]
现在估价也是70多万,给你300多万,还低?
2014 年那时两房 open house 叫价才40多万.
发展商悄悄的收购,超过法定的80%,剩下的,只能卖了,见好就收,别太贪心.[/quote]
应该立法对钉子户进行合法打击。因为过分钉子户的存在,是对社会的不公,是对社会秩序的恶意破坏,是对社会发展和建设的阻碍,所以对其立法打击是必要的和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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