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在海外受辱 为何换来一句活该?
《世界华人周刊》日前刊登了《一起震惊世界的华裔受害案:“像我这样的中国人,不论多么聪明努力,永远不会被美国社会接受”》一文。文章介绍了美籍华人李文和受到美国情报组织诬陷的案件。
一个为李文和鸣冤的故事,却收到一些言辞不堪的读者评论。“活该,自己要做别人的狗,就只有被狗主人吃掉的命。”“我只能告诉你,你死都死在美国好了。””值得同情吗?一点也不。”
但我想反问:人心的公道哪儿去了?人性的善良哪儿去了?基本的良知哪儿去了?
这样的现象不是个例。
留学美国的江同学被白人女司机枪杀了,海外媒体无论国籍、人种,都在谴责凶手,哀悼死者,国内一些读者却匪夷所思地骂起了死者、骂起了自己的同胞。说是富二代、开奔驰、贪官子女等等,甚至说江同学的死是老天有眼。事实上,江同学家里是普通工薪阶层。但难道富二代、开奔驰、贪官之女就该被在光天化日之下射杀吗?
在德国的女留学生李同学在晚上跑步时,被骗上公寓楼,受到一对年轻夫妇的性侵、虐杀。消息传来,有的读者又开始喷了,说李同学和白人玩3P,自轻自贱,活该被杀。这样评论的逻辑又是什么?难道和国人玩3P就不是自轻自贱吗?还是说沾染了白人,就该被白人杀,死得其所?
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所有这些荒唐评论的逻辑其实是:是中国人就不能和其他国家的人有关联,出国就是不爱国,女性和其他族裔的男性发生了性关系就是不要脸。
但这种认知,与大清乾隆年间天朝上国的粗浅、自大、可笑的观念,别无二致。
乾隆朝,荷兰殖民者在印尼屠杀华人,10天死了几万人。乾隆知道后,不仅不保护,还认为这些人死有余辜,“天朝弃民,不惜背弃祖宗庐墓,出洋牟利,朝廷概不闻问。”
距离天朝大门洞开已超过150年了,改革开放将近40年了,中国加入世贸已经16年了,去年中国出口赚了外国人13.8万亿元。
可悲的是,有人爷爷辈脑袋后面就没了辫子,但脑子里还没割掉那条“猪尾巴”。
维基百科上李文和的相关介绍是:
李文和(1939年12月21日-),生于台湾南投市,核子物理学家。曾在美国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为加州大学工作。他于1999年被指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窃取了关于美国核武库的机密。在经过一连串调查后,李文和承认非法下载文件,但是因为美国政府无法证明他将文件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终获得释放。
李文和否认曾窃取情报,认为自己被逮捕,与美国反华的种族歧视有关。除了种族歧视争议外,调查人员将李文和案泄露给新闻媒体,造成李文和隐私权受损,也成为事件争论焦点之一。
李文和获释后,他的律师以政府将李文和的名字泄漏给媒体为由,提起侵犯隐私权的诉讼。2006年6月3日,美国联邦政府和五家媒体组织(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纽约时报、美国广播公司和美联社)宣布他们会一起向李文和支付一百六十万美元,以解决李对政府侵犯其隐私的指控。
像李文和这样的背景和经历,那些指责他背叛祖国的读者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说到底,无非是指责他离开故乡去了美国。出国有错吗?移民有错吗?
如果指责出国、移民,按照这个逻辑,是否也可以指责背井离乡去北上广?人口是不是就不要流动了,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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