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 合伙投资买房 华裔老太翻脸想独吞
房市火爆,不少人也买房投资,其中不乏一些人共同出资合作卖房,不过,也随之发生一些问题,值得很多人在进行合伙投资房产前进行深思的问题。
以下就是一个加国华裔老太在儿子和他人合伙买下一套物业挂名屋主后,在房屋赚钱后翻脸不认人的案件。
根据加国无忧的报道,2012年,华裔李某(化名)经考察认为烈治文山一套物业值得投资,由于资金不足,为此找到持牌地产经纪韩某一起合伙,一人出一半资金进行投资。
而且李某同时建议,把该物业落其母亲的名下,因为其母亲是2010年才抵加国的新移民,勿需收入证明,只需支付35%首期就可以贷款。对此,地产经纪韩某没有异议。
华裔李某的母亲吴某(化名),于2010年移民加拿大后曾返回中国居住。她于2012年再回到烈治文山居住。
三人就这项物业投资一起见面,华裔老太吴某表示明白自己只是挂名的屋主。
之后,2012年10月双方投资78.5万元买下这栋物业,定金为3万,吴某通过儿子给韩某一张15,000元的支票,作为一半的定金。韩某将支票存入个人账户后,加了15,000元,随后写了一张3万元支票交给卖家代理。
物业成交后,以吴某之名从银行贷款51.02万元。
法庭文件显示,韩某也有留下50%权益的书面证明:2012年11月,三方也签署了该物业的另一份买卖合约,买卖方分别为韩某和吴某。
韩某在法庭上称,该合约是在吴某和丈夫及儿子在场时签署。当时韩某向吴某开出128,202.65元的银行汇票。
2013年,韩某和李某决定出售物业,挂牌价949,800元,当时未能成功出售。两人决定将房屋翻新,但双方在装修费用上有分歧,双方关系就此闹掰。
对此,韩某要求吴某与儿子立刻还清所有款项,对方也确认会在适当的时候还款﹐因此﹐韩某没有采取法律行动,后来李某也考地产牌照,试图出售该物业。
2014年4月8日,李某将该物业挂牌1,650,000出售,未果。2015年2月5日他再次将该物业挂牌1,970,000元出售,未果。目前该物业重建为9卧、9卫超过5000尺的大宅重新挂牌出售,价格为270万。
三人为该物业闹上法庭后,挂名屋主老太吴某反口称从没想过要跟韩某共同拥有该物业,也从未授权儿子替她买卖物业。同时,她也不承认韩某当初支付了买房定金,声称3万元定金全部是她支付的。而其儿子李某则称他冒充母亲的签名与韩某签署了2012年11月的买卖合约,承认自己没有权力代母亲签署合约。他同时承认﹐韩某确实给了他一张128,202.65元的汇票,并将该款项汇入母亲的帐户。
经审讯后法官认为三方供词都有问题。
但法官认为,韩某的供词比母子俩吴某和李某的供词更可信和可靠。
法官指吴某虚构一个完全不可信的故事,而吴某从始至终一直掌握和同意儿子的行动。因此法官判定这位华裔老太必须与合伙人共享投资利益。
另外,法庭还判处吴某要连本带利向韩某赔款154,615.55元,同时驳回吴某针对韩某的诉讼。
对这种案件,网友也评论指:教训吧,为了逃税,地产jj亏大了吧,一半产权可是几十万啊。
也有网友表示,那对母子 赚翻了。经纪真成肩客了 为别人瞎忙活了.
合伙投资买房这事,做决定前即使是亲兄弟,也要明算帐。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加西网综合)近年来,加国以下就是一个加国华裔老太在儿子和他人合伙买下一套物业挂名屋主后,在房屋赚钱后翻脸不认人的案件。
根据加国无忧的报道,2012年,华裔李某(化名)经考察认为烈治文山一套物业值得投资,由于资金不足,为此找到持牌地产经纪韩某一起合伙,一人出一半资金进行投资。
而且李某同时建议,把该物业落其母亲的名下,因为其母亲是2010年才抵加国的新移民,勿需收入证明,只需支付35%首期就可以贷款。对此,地产经纪韩某没有异议。
华裔李某的母亲吴某(化名),于2010年移民加拿大后曾返回中国居住。她于2012年再回到烈治文山居住。
三人就这项物业投资一起见面,华裔老太吴某表示明白自己只是挂名的屋主。
之后,2012年10月双方投资78.5万元买下这栋物业,定金为3万,吴某通过儿子给韩某一张15,000元的支票,作为一半的定金。韩某将支票存入个人账户后,加了15,000元,随后写了一张3万元支票交给卖家代理。
物业成交后,以吴某之名从银行贷款51.02万元。
法庭文件显示,韩某也有留下50%权益的书面证明:2012年11月,三方也签署了该物业的另一份买卖合约,买卖方分别为韩某和吴某。
韩某在法庭上称,该合约是在吴某和丈夫及儿子在场时签署。当时韩某向吴某开出128,202.65元的银行汇票。
2013年,韩某和李某决定出售物业,挂牌价949,800元,当时未能成功出售。两人决定将房屋翻新,但双方在装修费用上有分歧,双方关系就此闹掰。
对此,韩某要求吴某与儿子立刻还清所有款项,对方也确认会在适当的时候还款﹐因此﹐韩某没有采取法律行动,后来李某也考地产牌照,试图出售该物业。
2014年4月8日,李某将该物业挂牌1,650,000出售,未果。2015年2月5日他再次将该物业挂牌1,970,000元出售,未果。目前该物业重建为9卧、9卫超过5000尺的大宅重新挂牌出售,价格为270万。
三人为该物业闹上法庭后,挂名屋主老太吴某反口称从没想过要跟韩某共同拥有该物业,也从未授权儿子替她买卖物业。同时,她也不承认韩某当初支付了买房定金,声称3万元定金全部是她支付的。而其儿子李某则称他冒充母亲的签名与韩某签署了2012年11月的买卖合约,承认自己没有权力代母亲签署合约。他同时承认﹐韩某确实给了他一张128,202.65元的汇票,并将该款项汇入母亲的帐户。
经审讯后法官认为三方供词都有问题。
但法官认为,韩某的供词比母子俩吴某和李某的供词更可信和可靠。
法官指吴某虚构一个完全不可信的故事,而吴某从始至终一直掌握和同意儿子的行动。因此法官判定这位华裔老太必须与合伙人共享投资利益。
另外,法庭还判处吴某要连本带利向韩某赔款154,615.55元,同时驳回吴某针对韩某的诉讼。
对这种案件,网友也评论指:教训吧,为了逃税,地产jj亏大了吧,一半产权可是几十万啊。
也有网友表示,那对母子 赚翻了。经纪真成肩客了 为别人瞎忙活了.
合伙投资买房这事,做决定前即使是亲兄弟,也要明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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