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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 看看我在新西兰当房东的惨烈经历
于是杰尼特写了一封信给房客,告诉她几周之后请她搬家,因为她欠的房租太多了,我们不喜欢她这个房客。可是信如石沉大海,她即不交房租,也没有搬走的意思。我走投无路,因为房贷压力太大了,决定忍痛割爱——卖房子,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结束这件事;所幸的是我的房子因为价格很低,所以一上市就卖了,虽然比预计的价格少了一万多,但是也没办法啊!在卖房的同时杰尼特帮我起诉到政府的“房租管理委员会”说明我们的理由,并请求政府出面帮我赶她搬家,如果立案,就可以开庭审理房客的欠房租问题。
但是在“房租管理委员会”我们了解到,这样的事太多了!到了开庭的那一天,我的房客在法厅上哭天抹泪的述说她的困难,还说她一定会想办法还钱的。她的眼泪真的骗得了法官的同情,她的谎言也得到了法官的认同,法官说:她会还钱的。我真的崩溃了!可两周后我就要把房子交给新房主了,如果房客不走,我又要交利息,还要赔违约金,天啊,这是什么世道啊!难道她是穷人,我就是富有人?真是岂有此理!!!
杰尼特真是一个负责而懂法的房屋管理人。她帮我又一次申请法厅的仲裁,她告诉我,如果这一次房客不出厅是最好的事,那时候法厅就会直接判决。后来开厅了,等了十分钟;房客没有来,法官判决:房客必须在三天内搬出。我和杰尼特都松了一口气,但法令的执行者不是我们,而是法院和警察。新房主要入住那天,我的房客哭着哀求法厅官员,说没人帮她搬家,她的亲友晚上六点才能帮她搬家。警察又告诉我们,只好再等到晚上六点了,我真的已经筋疲力尽!
这个恶梦历时五个月。当从恶梦中醒来,粗略算一下近两万的纽币丢了。这笔钱买了一个大的教训!我想,以后要再做房主,还是考虑找个华人房客,一来无言沟通无障碍,节省沟通成本。二来同胞之间会互相照应,相互体谅,理解难处,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事发生了。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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