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琳"聽生活] 琳達談地產 物業轉移稅之前世今生
作者:覃琳 604-782-6160
在加拿大溫哥華購買物業,除了房價外,需要支付給政府物業轉移 稅,就好像在亞洲的印花稅,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在加拿大的 比例是:房款 頭20萬(加幣)1%,之後是 2%。
筆者作為專業地產經紀,在從業過程中,曾經有朋友問,是否可以將售價寫低些,這樣稅就交得少些。可惜這些取巧的方法,在加拿大是絕對行不通的。因為,在加拿大買賣房子,必須通過律師或法律公證人。由他們代表客戶去過戶,去房地局登記產權,任何經過,包括價錢都是公開透明的,沒有任何空子可鑽。 那麼 ,既然不能少交,是否所有的 人都必須繳納物業轉移稅呢?其實不然。屬於以下情況的人士,可以免交:
1. 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或 公民身份的 人
2. 在卑詩省居住超過壹年以上
3. 首次買房,指的是,在 世界任何地方都沒有擁有過物業(記住,包括中國哦)
4. 所買房價不超過加幣42萬5千
必須以上所有條件都滿足,才可以免交。那些辦理投資移民的朋友, 請不要覺得自己也符合, 因為在申請投資移民的時候,絕大多數的朋友 壹定都申報了房產。
此規定於2014年2月19日生效。之前的受豁免標准為42萬5千加幣。部分豁免將繼續適用於價值在47萬5到50萬之間的房產。
政府估計此更改會使每年符合要求的購房者增加1700人,購房時會省下最多7500加幣的物業轉移稅,並估計此舉會導致政府每年損失800萬加元的稅收。
BC 省地產局與BC地產協會功不可沒!多年來,他們壹直多次游說省府,希望使首次置業對於人們來說更加現實,而受豁免的標准提高明顯地標志了近年來努力的成果。
2008年,省政府因為地產業的游說將此標准從37萬5千加幣提高到42萬5千加幣。
2005年,省政府將此標准從27萬5千加幣提高到32萬5千加幣。
請點擊鏈接查看政府預算 :http://www.bcbudget.gov.bc.ca/2014/default.htm
這個政策大大鼓勵 了 首次置業者。剛性需求的 本地買家會更加 活躍。對於 公寓和城市屋的市場來說真是利好消息。 如果買家需要獲得更多信息,請與作者聯系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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