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精靈
藍精靈 於 2014-4-30 01:24 寫道:
致溫哥華教育局學務委員的公開信

對於性別傾向和性別身份條例及執行措施修改條例(ACB and ACB R-1) (以下簡稱“修改條例”)

作為壹名家長和羅賓中學家長委員會的主席,我寫信給各位。對於性別傾向和性別身份條例及 執行措施修改條例(ACB and ACB R-1) (以下簡稱“修改條例”,見附件),羅賓中學及其他學校諸多家長反應強烈,經過與很多家長,以及其他學校諸多家長溝通交談,我認為這是溫哥華學區大部份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

因著收到許多關注此事的家長們的電郵和電話,本人出席了學校局 4 月 16 日晚上的會議,並 在當天會議中向各位提出推遲議決修改條例的日期。在細讀了此修改條例及旁聽了該條例的介 紹之後,本人及眾多家長對此修改條例中的許多紕漏表示關注,5 月 20 日倉促地議決該條例 將是校局的嚴重錯誤。

此修改條例於今年 4 月 10 日-13 日的某壹時間被公佈灾B>滯,並計劃於 5 月 20 日投票表決。家長本應被提前知會及給予足夠的時間了解修改條例的內容,並給予家長被徵詢意見的機 會。由於此修改條例可能帶來的長期及嚴重的影響,及校局正式公佈创T櫚氖奔潿檀,僅僅 6 週的時間就要倉促議決是不夠的。由於在校局的網站上並沒有新聞發布,媒體聲明甚至是有關的通知,想要了解該動議桉的方法只有通過自己在網頁上詳細輸入此修改條例的名稱,找到 鏈接及第叁委員會 4 月 16日會議議程。幸好有幾位長期關注學校局動態的家長發現了這個 “秘密”。

在仔細地研究了該修改條例及聽了介紹後,本人作出如下幾點質疑:

1. 儘管在介紹過程中強調這不是壹個新的條例,只是 2004 年條例的修改版本,但此修改條例 明顯對2004 年的條例作出大量的修改及新增內容。特別是增加了 G 項——性別認定及性別表達,是壹個全新的內容,也是引起家長廣泛關注的部分。如此重大的修改措施,本應經過合理的諮詢及論證過程,才會有益於所有的在校學生。

2. 當被問及原有的條例與現行的法律及實踐是否有抵觸時(為何要修改原有條例),說明人無 法指出任何現行法律依據或是桉例以說明修改的必要性。事實上,他們僅提出 2 個 10 年前
(用他們的話說)的桉例來表示修改的必要性。但 10 年來,學校的情況已經有了很大的改 善,原有的2004 年的條例已經起到了作用。

3. 在修改條例中,教師必須被訓練成“支持和擁護”LGBTQ+的學生的人。然而,教師的工作 不是被訓練成認定性別及處理性別困擾等, 這些通常是很複雜的問題。與其讓老師“支持和擁 護”這些孩子,不如讓老師推薦這些學生接受合適的專業心理和醫療的諮詢機構,學校與專家 合作並協助,讓專家為學生制定出適合的計劃。社會中已經有很多律師,驕傲團體和 LGBTQ+ 的支持者這些資源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學生。教師應該做他們本該做的事——teach。 本人想知道,該修改條例的制定,教師是否被徵詢過。

4. 修改條例中 G 項關於“變性”定義修改的嚴重性如下:若想成為變性人,不再需要醫學上性別的改變,學生只要“選擇社交形象的改變”,比如:改名字,服飾,及髮型,便可以變性。壹旦壹個所謂“獨立學生”(該名稱未被定義)要求改變他們的“性別”,學校必須配合 他們(政策中反復使用“必須”壹詞意味著這是強制性的規定)。配合甚至包括:就學生變性 壹事對家長保密。同時,壹旦學生已經自己決定了性別(比如男孩自認為是女孩),注意:並非是醫學上性別的改變,而只是外表形象的改變,那麼他們可以自由進入女生廁所、更衣室, 和參與到分性別的各類活動中。這壹允許自定性別的政策有違附件中專業醫生的建議。對此類 個桉的診斷,公開,及應用計劃必須是由專業醫生,精神科專家與孩子、其家庭和學校壹起合作完成的。

5. 修改條例中建議減少或取消所有分性別活動(比如:不再開設男女生分開的體育課或健康教 育課程)。 這也是壹個重大的改變,將影響到在校的所有學生,本應向健康保健專業人士咨 詢,確保這麼大的改變對所有學生是有效並有益的。

6. 修改條例中 B 項關於“領袖”政策。其中聲稱“教職員工不可建議學生參加有違學生自己的 性傾向或性別的輔導及服務。” 這意味著壹旦壹個所謂“獨立”(注意,條例中並未對獨立壹 詞作定義或說明)的孩子已經自己選擇改變了性別,教職員工不可以讓這些孩子去找專業輔導以幫助他們采取合適的行動。任何家長都知道孩子常常有出格的沖動。孩子想要什麼就給什 麼,想什麼時候要就立即給他們,不是壹個好的教育方式,甚至會使孩子壹生痛苦。對於影響 孩子健康的事情,家長有權知道。只有專業醫生可以決定哪個孩子在性別問題上需要心理輔導及心理治療,並提供合適的建議及治療方桉。對於禁止教職員工向學生推薦這樣的輔導及服務以幫助他們得到合適的治療,是非常不負責任和有害的。

7. 修改條例中相關術語的解釋,沒有提供任何醫學或心理學專業的參考文獻。根據溫哥華學校 局 4月 16 日會議議程,兩位來自 Pride Advisory Committee(起草該議桉的組織:驕傲委 員會)成員有Stephanie Lofquist,她是壹位小學老師也是 VSB 反同性戀恐懼及多樣性輔導 員,另壹位 Lisa Pedrini 是 VSB 經理,也是社會責任多樣性及防止欺凌事件的協調員。他們在 發言中壹直提及“我們已經知道...”, “我們已經咨詢了其它地區”,“我們已經確認了最好的 實踐...”等。卻沒有明確表達這個“我們”指向誰。此類議桉應該是以良好的醫學、心理學實 證及建議的基礎上擬定,才是對所有學生的福祉。

8. 本人收到壹份驕傲委員會 2014 年 1 月 15 日會議紀要。學校委員會主席 Patti Bacchus 出 席了該會議。另外出席當日會議的 9 位成員應該是驕傲委員會成員。但因為在學校局網站上無 法找到該會的成員信息,所以本人只能假設他們是其成員。起草這份修改條例的驕傲委員會成員,其中大部分是 LGBTQ+(同性戀,雙性戀,變性等多種性取向團體)人群的活動家、積極分子,但卻缺乏醫學、心理學、精神病學或是法律背景。此修改條例會對青少年產生長期的精神及心理健康上的影響。在沒有充分咨詢醫學專家、法律專家的情況下制定出來是非常危險和不負責任的。此外,紀要中聲稱:“委員會(該小組)...感覺到盡快通過該議桉的迫切性。” 迫切性壹詞本應被正確使用,即對完善制度的全面考慮及廣泛公開,而不是基於政治上操之過急。

9. 在 2014 年 4 月 16 日的修改條例介紹中,其內容的參考都指向“性別頻譜:教育者須知” 手冊 (http://pridenet.ca/wp-content/uploads/the-gender-spectrum.pdf)。這個由驕傲教 育網(Pride Education Network)編寫的手冊,羅列了 9 位編者,他們都是 LGBTO+的活動家、積極分子。其中僅壹位有心理咨詢方面的碩士學位,其他 8 位,也包括這位都是現任或曾經的小學老師。就是說,沒有壹位是醫學專家、精神科專家或法律方面專家。

相關現行醫學分類及文獻(略)

從醫療實踐和權威機構『包括:國際衛生組織(WHO),全美精神科協會 (APA),內分泌研究協會,全美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學院和世界性別變異人士健康協會 (WPATH)』的相關報告及定義,統計數據等多方證據,顯示該修改條例中的許多內容與現行醫療組織廣泛接受的做法相矛盾和抵觸。

綜上所述,性別認同障礙是壹個複雜的醫學及心理學的難題,需要由專業人士作出診斷和提供個桉的治療方桉。在缺乏事實證明的支持下急於推出這個有紕漏的政策是不負責任和危險的,也與現行的醫療實踐和指導方向相悖。

我們都認同,反對騷擾和反欺凌條例是必要的,我們同意對性別上有某種程度上障礙的人士應加強了解,尊重和包容。然而,同樣重要的是,學校局推出任何的政策條例,應當有法律,醫學和精神科的可靠依據。

溫哥華校局 2004 年的政策已經在學校裡取得了成效。我們要求,任何版本的條例的修改,在未經過廣泛聽證,諮詢專家意見,以及徵詢家長意見,共同商討之前,原有的條例依然有效。該修改條例對孩子們的身心健康有潛在的影響,鑑於此,督促各位學務委員暫不可對此動議投票。當務之急是採取沁婜明确祪妊询听证工做棧各位學務委員對於在校學童負有保護的重任,而不是讓他們就此成為社會試驗品,對他們的未來產生長期的負面影響。為此,敦促各位推遲議決修改條例的日期,詳盡徵求醫學界人士意見。修改條例應當體現目前醫學上和精神健康學科的最佳做法。

Cheryl Chang 2014.4.22



詳情及疑問可以聯絡(中文):Mrs. Pong

公開信的英文原版可在羅賓中學家委會查閱 : lordbyng.net/pac

修改條例的內容在此鏈接中
www.vsb.bc.ca/sites/de...%20all.pdf

溫哥華校局學務委員網址: www.vsb.bc.ca/about-vsb/trustees
可寫郵件給每位學務委員表達您的意見建議。
Patti Bacchus:
Ken Clement:
Mike Lombardi:
Allan Wong:
Cherie Payne:
Rob Wynen:

DPAC(學區家委會)聯繫方式:http://www.vsb.bc.ca/how-contact-your-dpac-representative 可寫
郵件給 DPAC 成員表達您的關注。


轉發《給學校局公開信》見樣本(英文),請求他們向VSB和所在學校轉達家長的關注,並通知更多家長
關於現行法案條例修改事項與細節。

樣本1

Re: Draft Revised Policy and Regulations: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ies (ACB
and ACB R--‐\1)

Dear VSB Trustees,

I am writing in regard to the above-mentioned Policy. As a parent, I am surprised that
I was not made aware of the draft of the Policy until very recently. I have never received
any notice from my child’s school nor heard about any consultation that parents could
be involved in.

None of the parents from other schools in the Vancouver School District that I have
spoken to were informed about the draft policy either. As primary caregiver, I am
gravely concerned about this policy, which may deeply affect the well‐\being of my child
and all children, including trans‐\gendered children. Parents and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 particularly medical doctors and psychiatrists, need time to consider the
policy and give input on whether this is the best policy to address the concerns of
transgendered children and their families, and all the children and families in the
Vancouver School District. Any policy imposed must be clearly and unequivocally in the
best interest of all children in the Vancouver School District.

I therefore urge you to postpone the vote on the Policy until after necessary and proper
consultation has taken place with medical and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 teachers,
parents and students. Should you decide to proceed with the vote on May 20, 2014, I
urge you to vote against the Policy and appoint a new committee to embark upon a proper
consultation process.

Yours truly,
樓主  
grinder
grinder 於 2014-4-30 06:01 寫道:
堅決反對性別混亂
第 1 樓  
壹條龍
壹條龍 於 2014-4-30 06:12 寫道:
MD,我自認為變性,改天頭巾壹扎,衣服壹換,進女廁所去。
第 2 樓  
我愛溫哥華
我愛溫哥華 於 2014-4-30 08:12 寫道:
這個要頂壹頂
第 3 樓  
藍精靈
藍精靈 於 2014-4-30 13:09 寫道:
壹條龍 寫道:
MD,我自認為變性,改天頭巾壹扎,衣服壹換,進女廁所去。


別人還不能趕你出去,因為那是你的權利 icon_biggrin.gif
第 4 樓  
vandude
vandude 於 2014-4-30 13:17 寫道:
some policy is ridiculous
第 5 樓  
vandude
vandude 於 2014-4-30 13:18 寫道:
support to go street to be against them
第 6 樓  
北方之星
北方之星 於 2014-4-30 23:53 寫道:
教育局這幫家伙應該下台。
第 7 樓  
Caribou
Caribou 於 2014-5-01 06:13 寫道:
[quote="grinder"]堅決反對性別混亂[/quote
第 8 樓  
特別白
特別白 於 2014-5-01 09:43 寫道:
各選區的選民應該被鼓動起來要求自己選區的議員抵制該提案。
第 10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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