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精灵
蓝精灵 于 2014-4-30 01:24 写道:
致温哥华教育局学务委员的公开信

对于性别倾向和性别身份条例及执行措施修改条例(ACB and ACB R-1) (以下简称“修改条例”)

作为一名家长和罗宾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席,我写信给各位。对于性别倾向和性别身份条例及 执行措施修改条例(ACB and ACB R-1) (以下简称“修改条例”,见附件),罗宾中学及其他学校诸多家长反应强烈,经过与很多家长,以及其他学校诸多家长沟通交谈,我认为这是温哥华学区大部份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

因着收到许多关注此事的家长们的电邮和电话,本人出席了学校局 4 月 16 日晚上的会议,并 在当天会议中向各位提出推迟议决修改条例的日期。在细读了此修改条例及旁听了该条例的介 绍之后,本人及众多家长对此修改条例中的许多纰漏表示关注,5 月 20 日仓促地议决该条例 将是校局的严重错误。

此修改条例于今年 4 月 10 日-13 日的某一时间被公佈在校局网站,并计划于 5 月 20 日投票表决。家长本应被提前知会及给予足够的时间了解修改条例的内容,并给予家长被徵询意见的机 会。由于此修改条例可能带来的长期及严重的影响,及校局正式公佈此动议的时间短促,仅仅 6 週的时间就要仓促议决是不够的。由于在校局的网站上并没有新闻发布,媒体声明甚至是有关的通知,想要了解该动议桉的方法只有通过自己在网页上详细输入此修改条例的名称,找到 链接及第三委员会 4 月 16日会议议程。幸好有几位长期关注学校局动态的家长发现了这个 “秘密”。

在仔细地研究了该修改条例及听了介绍后,本人作出如下几点质疑:

1. 儘管在介绍过程中强调这不是一个新的条例,只是 2004 年条例的修改版本,但此修改条例 明显对2004 年的条例作出大量的修改及新增内容。特别是增加了 G 项——性别认定及性别表达,是一个全新的内容,也是引起家长广泛关注的部分。如此重大的修改措施,本应经过合理的谘询及论证过程,才会有益于所有的在校学生。

2. 当被问及原有的条例与现行的法律及实践是否有抵触时(为何要修改原有条例),说明人无 法指出任何现行法律依据或是桉例以说明修改的必要性。事实上,他们仅提出 2 个 10 年前
(用他们的话说)的桉例来表示修改的必要性。但 10 年来,学校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 善,原有的2004 年的条例已经起到了作用。

3. 在修改条例中,教师必须被训练成“支持和拥护”LGBTQ+的学生的人。然而,教师的工作 不是被训练成认定性别及处理性别困扰等, 这些通常是很複杂的问题。与其让老师“支持和拥 护”这些孩子,不如让老师推荐这些学生接受合适的专业心理和医疗的谘询机构,学校与专家 合作并协助,让专家为学生制定出适合的计划。社会中已经有很多律师,骄傲团体和 LGBTQ+ 的支持者这些资源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教师应该做他们本该做的事——teach。 本人想知道,该修改条例的制定,教师是否被徵询过。

4. 修改条例中 G 项关于“变性”定义修改的严重性如下:若想成为变性人,不再需要医学上性别的改变,学生只要“选择社交形象的改变”,比如:改名字,服饰,及髮型,便可以变性。一旦一个所谓“独立学生”(该名称未被定义)要求改变他们的“性别”,学校必须配合 他们(政策中反复使用“必须”一词意味着这是强制性的规定)。配合甚至包括:就学生变性 一事对家长保密。同时,一旦学生已经自己决定了性别(比如男孩自认为是女孩),注意:并非是医学上性别的改变,而只是外表形象的改变,那么他们可以自由进入女生厕所、更衣室, 和参与到分性别的各类活动中。这一允许自定性别的政策有违附件中专业医生的建议。对此类 个桉的诊断,公开,及应用计划必须是由专业医生,精神科专家与孩子、其家庭和学校一起合作完成的。

5. 修改条例中建议减少或取消所有分性别活动(比如:不再开设男女生分开的体育课或健康教 育课程)。 这也是一个重大的改变,将影响到在校的所有学生,本应向健康保健专业人士咨 询,确保这么大的改变对所有学生是有效并有益的。

6. 修改条例中 B 项关于“领袖”政策。其中声称“教职员工不可建议学生参加有违学生自己的 性倾向或性别的辅导及服务。” 这意味着一旦一个所谓“独立”(注意,条例中并未对独立一 词作定义或说明)的孩子已经自己选择改变了性别,教职员工不可以让这些孩子去找专业辅导以帮助他们采取合适的行动。任何家长都知道孩子常常有出格的冲动。孩子想要什么就给什 么,想什么时候要就立即给他们,不是一个好的教育方式,甚至会使孩子一生痛苦。对于影响 孩子健康的事情,家长有权知道。只有专业医生可以决定哪个孩子在性别问题上需要心理辅导及心理治疗,并提供合适的建议及治疗方桉。对于禁止教职员工向学生推荐这样的辅导及服务以帮助他们得到合适的治疗,是非常不负责任和有害的。

7. 修改条例中相关术语的解释,没有提供任何医学或心理学专业的参考文献。根据温哥华学校 局 4月 16 日会议议程,两位来自 Pride Advisory Committee(起草该议桉的组织:骄傲委 员会)成员有Stephanie Lofquist,她是一位小学老师也是 VSB 反同性恋恐惧及多样性辅导 员,另一位 Lisa Pedrini 是 VSB 经理,也是社会责任多样性及防止欺凌事件的协调员。他们在 发言中一直提及“我们已经知道...”, “我们已经咨询了其它地区”,“我们已经确认了最好的 实践...”等。却没有明确表达这个“我们”指向谁。此类议桉应该是以良好的医学、心理学实 证及建议的基础上拟定,才是对所有学生的福祉。

8. 本人收到一份骄傲委员会 2014 年 1 月 15 日会议纪要。学校委员会主席 Patti Bacchus 出 席了该会议。另外出席当日会议的 9 位成员应该是骄傲委员会成员。但因为在学校局网站上无 法找到该会的成员信息,所以本人只能假设他们是其成员。起草这份修改条例的骄傲委员会成员,其中大部分是 LGBTQ+(同性恋,双性恋,变性等多种性取向团体)人群的活动家、积极分子,但却缺乏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或是法律背景。此修改条例会对青少年产生长期的精神及心理健康上的影响。在没有充分咨询医学专家、法律专家的情况下制定出来是非常危险和不负责任的。此外,纪要中声称:“委员会(该小组)...感觉到尽快通过该议桉的迫切性。” 迫切性一词本应被正确使用,即对完善制度的全面考虑及广泛公开,而不是基于政治上操之过急。

9. 在 2014 年 4 月 16 日的修改条例介绍中,其内容的参考都指向“性别频谱:教育者须知” 手册 (http://pridenet.ca/wp-content/uploads/the-gender-spectrum.pdf)。这个由骄傲教 育网(Pride Education Network)编写的手册,罗列了 9 位编者,他们都是 LGBTO+的活动家、积极分子。其中仅一位有心理咨询方面的硕士学位,其他 8 位,也包括这位都是现任或曾经的小学老师。就是说,没有一位是医学专家、精神科专家或法律方面专家。

相关现行医学分类及文献(略)

从医疗实践和权威机构『包括:国际卫生组织(WHO),全美精神科协会 (APA),内分泌研究协会,全美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学院和世界性别变异人士健康协会 (WPATH)』的相关报告及定义,统计数据等多方证据,显示该修改条例中的许多内容与现行医疗组织广泛接受的做法相矛盾和抵触。

综上所述,性别认同障碍是一个複杂的医学及心理学的难题,需要由专业人士作出诊断和提供个桉的治疗方桉。在缺乏事实证明的支持下急于推出这个有纰漏的政策是不负责任和危险的,也与现行的医疗实践和指导方向相悖。

我们都认同,反对骚扰和反欺凌条例是必要的,我们同意对性别上有某种程度上障碍的人士应加强了解,尊重和包容。然而,同样重要的是,学校局推出任何的政策条例,应当有法律,医学和精神科的可靠依据。

温哥华校局 2004 年的政策已经在学校里取得了成效。我们要求,任何版本的条例的修改,在未经过广泛听证,谘询专家意见,以及徵询家长意见,共同商讨之前,原有的条例依然有效。该修改条例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有潜在的影响,鑑于此,督促各位学务委员暂不可对此动议投票。当务之急是採取清晰明确的谘询听证工作。各位学务委员对于在校学童负有保护的重任,而不是让他们就此成为社会试验品,对他们的未来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为此,敦促各位推迟议决修改条例的日期,详尽徵求医学界人士意见。修改条例应当体现目前医学上和精神健康学科的最佳做法。

Cheryl Chang 2014.4.22



详情及疑问可以联络(中文):Mrs. Pong

公开信的英文原版可在罗宾中学家委会查阅 : lordbyng.net/pac

修改条例的内容在此链接中
www.vsb.bc.ca/sites/de...%20all.pdf

温哥华校局学务委员网址: www.vsb.bc.ca/about-vsb/trustees
可写邮件给每位学务委员表达您的意见建议。
Patti Bacchus:
Ken Clement:
Mike Lombardi:
Allan Wong:
Cherie Payne:
Rob Wynen:

DPAC(学区家委会)联繫方式:http://www.vsb.bc.ca/how-contact-your-dpac-representative 可写
邮件给 DPAC 成员表达您的关注。


转发《给学校局公开信》见样本(英文),请求他们向VSB和所在学校转达家长的关注,并通知更多家长
关于现行法案条例修改事项与细节。

样本1

Re: Draft Revised Policy and Regulations: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ies (ACB
and ACB R--‐\1)

Dear VSB Trustees,

I am writing in regard to the above-mentioned Policy. As a parent, I am surprised that
I was not made aware of the draft of the Policy until very recently. I have never received
any notice from my child’s school nor heard about any consultation that parents could
be involved in.

None of the parents from other schools in the Vancouver School District that I have
spoken to were informed about the draft policy either. As primary caregiver, I am
gravely concerned about this policy, which may deeply affect the well‐\being of my child
and all children, including trans‐\gendered children. Parents and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 particularly medical doctors and psychiatrists, need time to consider the
policy and give input on whether this is the best policy to address the concerns of
transgendered children and their families, and all the children and families in the
Vancouver School District. Any policy imposed must be clearly and unequivocally in the
best interest of all children in the Vancouver School District.

I therefore urge you to postpone the vote on the Policy until after necessary and proper
consultation has taken place with medical and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 teachers,
parents and students. Should you decide to proceed with the vote on May 20, 2014, I
urge you to vote against the Policy and appoint a new committee to embark upon a proper
consultation process.

Yours truly,
楼主  
grinder
grinder 于 2014-4-30 06:01 写道:
坚决反对性别混乱
第 1 楼  
一条龙
一条龙 于 2014-4-30 06:12 写道:
MD,我自认为变性,改天头巾一扎,衣服一换,进女厕所去。
第 2 楼  
我爱温哥华
我爱温哥华 于 2014-4-30 08:12 写道:
这个要顶一顶
第 3 楼  
蓝精灵
蓝精灵 于 2014-4-30 13:09 写道:
一条龙 写道:
MD,我自认为变性,改天头巾一扎,衣服一换,进女厕所去。


别人还不能赶你出去,因为那是你的权利 icon_biggrin.gif
第 4 楼  
vandude
vandude 于 2014-4-30 13:17 写道:
some policy is ridiculous
第 5 楼  
vandude
vandude 于 2014-4-30 13:18 写道:
support to go street to be against them
第 6 楼  
北方之星
北方之星 于 2014-4-30 23:53 写道:
教育局这帮家伙应该下台。
第 7 楼  
Caribou
Caribou 于 2014-5-01 06:13 写道:
[quote="grinder"]坚决反对性别混乱[/quote
第 8 楼  
特别白
特别白 于 2014-5-01 09:43 写道:
各选区的选民应该被鼓动起来要求自己选区的议员抵制该提案。
第 1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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