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巨貪與7男發生關系遭出賣
在江蘇如東,湯蘭英的名字曾經家喻戶曉。1977年7月24日,如東馬塘信用社年僅32歲的會計湯蘭英,因貪污4萬余元被執行槍決,在全省乃至全國都轟動壹時。
但令人咋舌的是,湯蘭英貪污案被告發之後,抄家時她的家中只有簡陋的幾間瓦房,更沒有追到大額的贓款。據當時的卷宗記錄,湯蘭英交代其所盜竊貪污的錢全部揮霍殆盡,無錢退賠。4萬多元在當時是筆巨款,它究竟去了哪裡?
“湯府”每天伙食費23元
如東法院這個與共和國同齡的老法院檔案室中,珍藏著建國60多年來許多反映歷史變遷的資料照片,以及很多大案要案背後鮮為人知的故事。
屬於湯蘭英的卷宗,足足有10大本。拂去灰塵,盒子封面上赫然寫著,“湯蘭英,死刑,立即執行”的字樣。翻開黃舊的紙張,36年前的歷史躍然眼前。
湯蘭英,家中排行老贰,當地人稱她為湯贰侯。32歲正當風華的她眉目清秀,打扮時髦,是當時鎮上很有名氣的美女。跟當時普通的農村勞動婦女不同,湯蘭英畢業高小(相當於現在的小學畢業),又在信用社有壹份體面的工作,字也寫得瀟灑漂亮,在當時算得上是個有身份的女子。
盡管月收入壹般,但湯蘭英的生活非常考究。卷宗上記載,她每個月要按時去理發店打理頭發,衣服壹天要換幾套,都熨燙得筆挺。家中光她壹個人的各種的確良長短袖襯衫就有20多件,鞋子也是壹年肆季都換,著實讓很多人眼紅。
湯蘭英是手工業者家庭出身,丈夫1970年從部隊轉業後在蘇州工作,家中人口21人,常住的15人。雖然湯蘭英只是普通的工薪階層,但因為家裡人口眾多,賺錢的人也多,丈夫每個月還往家中寄錢,月收入加起來大約有200多元,算是當地比較有錢的人家。但湯家的奢侈水平遠遠超過了每個月200元的收入。
據當年的卷宗記載:湯府家中人來客去不離,平時伙食非魚即肉,來人則另外加菜。家中常備的有變蛋(壹次買叁百只)、海蜇皮(壹次買壹百斤)、香腸、香肚、鹹肉、冬筍、玉蘭筍、魚肚、蟶幹、雞子、蛋等;家中常備好酒,會喝的人去就是度數高的大曲,不會喝酒的人則有甜酒、葡萄酒供應。買來的米嫌粗糙,都要重新加工,米皮喂豬。
市場上的河蝦,壹買拾多斤,魚不問價格,只要大、新鮮。平時炒個素菜都要放蝦米、味精,下鍋時放素油,起鍋時加葷油,有的菜還要加麻油。當時市場上豬肉7毛伍分壹斤,冰棍才4分錢壹根,而湯蘭英家拾年中平均每天的伙食費高達23元之多。
壹些不認識湯家的人,路過湯家門口聞到菜香,以為湯家是哪個單位的食堂。因為揮霍過度的生活作風,“湯家”成為當地極為出名的壹戶。
拾年內,把信用社資金盜竊壹空
上世紀六柒拾年代,國民經濟發展緩慢,當時很多人還在生產隊裡過“大鍋飯”生活,時常“吃不飽,穿不暖”,湯家哪來的這麼多錢呢?
湯蘭英1965年到馬塘信用社工作後,拾年時間內利用職務之便先後貪污4.5萬余元。在今天看來,區區幾萬塊錢可能不足為奇,但湯蘭英卻為此丟掉了性命。記者了解到,當時壹名普通工人壹天的工資大約1元兩角,壹個月才贰叁拾塊錢,湯蘭英貪污的4萬多元相當於壹個普通工人壹百多年的工資。行事高調張揚的湯蘭英又是如何瞞天過海的呢?
馬塘信用社因為信用業務范圍不大,長期只有湯蘭英壹個人辦公,沒有主任,沒有外助。既是會計,又是出納,既管錢又管賬。1970年以後,銀行和財政合並,削弱了銀行的職能作用,疏於監管。而湯蘭英將信用社的庫存資金放在家中,想拿就拿,後來發展到開支票去銀行支取現金,支票存根不入賬,就這樣,拾年時間,把馬塘信用社的資金盜竊壹空。“因為將信用社的資金盜竊壹空,存款的單位及個人去取錢,已無法承付,她千方百計動員與銀行有直接往來的單位,將錢存入信用社,解決周轉困難。案發後,銀行存款僅有九千余元,還是靠關系從其他單位拉過來的。”卷宗中有這樣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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