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弑母男孩獲釋回校家長們反對
12月3日沅江市委宣傳部發布消息稱,當日12時24分,沅江市公安局接警稱,泗湖山鎮東安垸村發生壹起命案,34歲女子陳某被人殺死在自家臥室內,身上多處刀傷,嫌疑對象已鎖定為其子吳某康,系六年級學生。初步審訊後了解到,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於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
吳某康幼兒園時期還曾獲得“優秀幼兒”稱號。新京報記者王昆鵬攝
12月11日晚,新京報記者從多渠道獲悉,12歲男孩吳某康於12月6日被釋放。壹名知情人稱,吳某康因未達到法定年齡,已經獲釋。
吳某康的壹位親屬亦確認,男孩已經被釋放,目前和父親、爺爺奶奶待在壹起。他表示,家裡人想把孩子送回學校上課,但遭到鄰居以及學生家長反對。“學校好多家長不允許他回到學校上課,怕他回到學校又犯事。”學校附近多位居民都表示“很怕”。
12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在泗湖山鎮壹家賓館找到了吳某康的父親。他說,吳某康剛出生幾個月,妻子外出打工,等孩子5歲時,自己也出去務工,兒子壹直跟著爺爺奶奶長大,平時喜歡借別人手機玩游戲,零花錢都被他花在了買檳榔、煙或者打游戲上。兩年前,妻子生了贰胎,便回到老家專門看管兩個孩子。因妻子管教比較嚴,“他恨母親”。周圍鄰居表示多次看到兒子和妻子吵架甚至動手。
吳父表示,自兒子獲釋後,壹家人就住在鎮上賓館,“現在民憤太大了,孩子也回不去家裡,學校那邊,其他家長也怕他回去出事,很難辦,希望政府能幫助解決。”
壹周之前,湖南益陽沅江市泗湖山鎮發生壹起殺人案,12歲的吳某持刀將34歲的親生母親陳某殺害。少年殘忍弑母,令很多人感到揪心,也引發輿論不小的爭議。
起因據說與家庭教育有很大關系,爺爺奶奶嬌慣溺愛孫子,吳某還只有兩歲時,其母親外出打工,其他時間都是爺爺奶奶在帶養。經初步審訊,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於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
就在人們討論如何嚴懲這個不肖之子時,吳某毫發無傷的被釋放了,且聽上去“義正言辭”。益陽教育部門表示,吳某沒滿14歲,不能進行拘留或進少管所,所以被警方釋放,由家長接回監管。
這種事詬病已久。就在11月19日,神木市警方偵破壹起故意殺人案,壹名15歲初中女生遇害,六名嫌疑人全部抓獲到案。
當地政府在通報該案時,特別注明六名嫌疑人均為未成年人。還未走上法庭,法理上就已表明可能要輕判。
還比如2006年,黑龍江壹名13歲的男孩強奸了同村14歲女孩,事後沒有承擔刑責。
我國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14歲。回到本案中,吳某只有12歲,盡管這個“壹刀切式”的年齡界定壹直以來備受爭議,既然刑法有明文規定,因此從法律上來講,他被釋放倒也說得過去。
吳某為當地學校的六年級在校學生。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他還要重返學校,這引發了家長們的恐慌和強烈反對:“我孩子學校,來了個‘殺人犯’”。
問題來了,其他同學的安全,誰來保障?更重要的是,家長們如何給孩子解釋清楚“殺人要不要負責任”這個疑問。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從公開報道來看,弑母者吳某沒有絲毫的悔意,他甚至反問媒體:“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壹語成讖,短短壹周時間,吳某就成了沒事兒人壹樣,他就要背起書包上學去,當地的做法怎能消除公眾的疑慮?
其壹,弑母男童的社會危害顯而易見,讓這樣壹個行凶者跟自己孩子做同學、做校友,無論從情理和常識上統統都說不通。
其贰,壹放了之,所謂“為了小孩的成長”,更像是益陽警方和教育部門的懶政怠政。
其叁,退壹步講,即使法律方面存在漏洞,從公眾安全乃至當事人本身來講,這都不是壹個負責任的態度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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